两部门要求保障出生医学证明新版证件和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2023-03-31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于4月1日起启用。为保障新版证件和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知》 ,明确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及旧版的清理销毁等相关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 ,原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体现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换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 ,相应区域的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其他文字、格式、色值以及所有防伪技术均未改动。

通知要求 ,2023年4月1日起 ,各地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及各级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尚未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按废证管理要求予以处置 ,不得延期使用。要认真做好旧版证件挂号事情 ,如实记录证件编号和数量 ,在证件中标识作废 ,逐级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集中销毁 ,并作好销毁记录。

据了解 ,为确保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顺利启用 ,各地多家医院已对库存旧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全面清点、收缴 ,加盖作废标志 ,做到老版空白证件“一张不漏 ,一张不丢”。


(文章来源:新华网)

两部门要求保障出生医学证明新版证件和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于4月1日起启用。为保障新版证件和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知》 ,明确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及旧版的清理销毁等相关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 ,原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体现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换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 ,相应区域的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其他文字、格式、色值以及所有防伪技术均未改动。

通知要求 ,2023年4月1日起 ,各地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及各级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尚未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按废证管理要求予以处置 ,不得延期使用。要认真做好旧版证件挂号事情 ,如实记录证件编号和数量 ,在证件中标识作废 ,逐级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集中销毁 ,并作好销毁记录。

据了解 ,为确保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顺利启用 ,各地多家医院已对库存旧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全面清点、收缴 ,加盖作废标志 ,做到老版空白证件“一张不漏 ,一张不丢”。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