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差异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22-02-2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措施》(以下简称《管理措施》),明确医疗机构应凭据“以保障质量宁静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基础,以接诊医师判断为尺度”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事情。《管理措施》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措施》要求,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质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罗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

《管理措施》提到,满足国家级质量评价指标,并加入国家级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国。满足地方质量评价指标,并到园地方质控组织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该质控组织所对应的地域。差异地域通过签署协议,配合开展检查检验互认事情的,应当由有关地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组建或者指定质控组织开展相关事情。加入相关质量评价并合格的,互认范围为协议地域。

《管理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加入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加入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管理措施》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域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勉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切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凭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切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用度。


检查检验结果存在六种情况医院不互认

当检查检验结果泛起哪些问题时,患者需重新再做一遍检查?

《管理措施》规定有以下六种情形:一是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体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生长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是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是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六是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管理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相同,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实见告复检的目的及须要性等。

3月1日起,差异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措施》(以下简称《管理措施》),明确医疗机构应凭据“以保障质量宁静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基础,以接诊医师判断为尺度”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事情。《管理措施》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措施》要求,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质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罗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

《管理措施》提到,满足国家级质量评价指标,并加入国家级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国。满足地方质量评价指标,并到园地方质控组织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该质控组织所对应的地域。差异地域通过签署协议,配合开展检查检验互认事情的,应当由有关地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组建或者指定质控组织开展相关事情。加入相关质量评价并合格的,互认范围为协议地域。

《管理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加入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加入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管理措施》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域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勉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切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凭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切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用度。


检查检验结果存在六种情况医院不互认

当检查检验结果泛起哪些问题时,患者需重新再做一遍检查?

《管理措施》规定有以下六种情形:一是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体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生长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是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是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六是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管理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相同,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实见告复检的目的及须要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