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新规宣布
2023-04-07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 ,保证化妆品质量宁静 ,国家药监局近日宣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进行核验、挂号 ,建立挂号档案 ,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明确平台责任

国家药监局有关卖力人体现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生长 ,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经营化妆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 ,也成为化妆品质量宁静问题的重灾区。近年来网络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宁静问题频发 ,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均显著高于传统销售渠道。

《措施》明确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包罗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同时 ,明确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规定了平台开展实名挂号、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陈诉、质量宁静重大信息陈诉等管理责任要求;明确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执法义务。规定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产物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物召回、产物贮存运输等义务。


突出源头治理和问题导向

《措施》突出源头治理 ,加大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攻击力度。《措施》规定 ,对于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违法经营化妆品的行为 ,平台应当立即依法接纳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须要措施及时制止 ,第一时间控制风险。

对于涉网重大质量宁静问题 ,平台在接纳须要措施制止后 ,还应当将违法线索陈诉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视察处置。不得以平台治理的手段取代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措施 ,仅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一删了之”。

另外 ,突出问题导向 ,解决虚假宣传等网络经营监管瓶颈问题。《措施》规定 ,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物宁静和功效宣称内容 ,《措施》进一步要求 ,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披露的有关产物宁静、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


(文章来源:人民网)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新规宣布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 ,保证化妆品质量宁静 ,国家药监局近日宣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进行核验、挂号 ,建立挂号档案 ,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明确平台责任

国家药监局有关卖力人体现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生长 ,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经营化妆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 ,也成为化妆品质量宁静问题的重灾区。近年来网络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宁静问题频发 ,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均显著高于传统销售渠道。

《措施》明确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包罗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同时 ,明确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规定了平台开展实名挂号、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陈诉、质量宁静重大信息陈诉等管理责任要求;明确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执法义务。规定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产物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物召回、产物贮存运输等义务。


突出源头治理和问题导向

《措施》突出源头治理 ,加大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攻击力度。《措施》规定 ,对于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违法经营化妆品的行为 ,平台应当立即依法接纳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须要措施及时制止 ,第一时间控制风险。

对于涉网重大质量宁静问题 ,平台在接纳须要措施制止后 ,还应当将违法线索陈诉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视察处置。不得以平台治理的手段取代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措施 ,仅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一删了之”。

另外 ,突出问题导向 ,解决虚假宣传等网络经营监管瓶颈问题。《措施》规定 ,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物宁静和功效宣称内容 ,《措施》进一步要求 ,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披露的有关产物宁静、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存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


(文章来源:人民网)